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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出实招加强公车配备使用管理

发布时间:2013-05-14 15:51:3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田县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公务车辆的配备使用管理,结合实际,该县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一、严格配备公务车辆。公务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配备,杜绝出现超标准、超编制配备现象;新购置的公务车辆必须是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严禁配备高档设施或豪华内饰;公务车辆更新必须达到8年最低使用年限或25万公里行驶里程。

二、严格使用公务车辆。公务车辆以工作需要为首要原则进行使用,由办公室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各单位领导干部工作调动或退休时,不得再使用原单位的公务车辆。

三、严格管理公务车辆。执行公务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严禁对外出租、出借;执行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油卡加油制度,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负责结算;加强对司机的教育管理,严禁违规违章驾驶。

四、严格监督公车使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新田县纪委  黄丽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