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党的“忠诚卫士”良好形象,祁阳县纪委监察局严格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要求干部“四个严禁”。
一是严禁交往失态。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在公共场合抖威风、耍特权,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有损形象的活动。
二是严禁守纪失范。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以更强的纪律意识、更严的守纪风范,以身作则,令行禁止。
三是严禁调查失真。对负责信访调查或有关问题核实的,严禁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应付,调查情况失真导致重复信访。
四是严禁工作失职。纪检监察机关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 。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失职,损害机关形象。(祁阳县纪委 王曦 王忠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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