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永县效能办在效能监察中,发现该县畜牧水产局两名干部在行政执法中因为违反程序,从而影响了行政效能,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县效能办决定启动问责程序对两名执法人员予以问责。
近年来,江永县以抓效能、强服务、促和谐为主题,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果。但在实际工作中,暴露出少数执法部门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部分行政机关中的有少数人尤其是少数行政领导至今对依法行政认识不到位,认为按行政程序办事太麻烦、太烦琐,对待按程序执法 “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程序意识不强,办事怎么方便怎么办,怎么快速怎么办,怎么有利怎么办,严重影响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此,该县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给各部门行使权力时套上了“紧箍咒”,促使行政机关执法时自觉遵守法定程序。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第一,实行部负责人问责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对所属工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依法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要追究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第二,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执法程序, 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该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第三,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该县建立健全了机关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县优化办、县效能办、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人员,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集中办公,从而整合了力量,同时健全效能投诉网络,完善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4件,办结3件,1件尚在办理之中。 (江永县纪委 宋飞云)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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