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宁远县始终保持查办案件、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1-5月,全县共立案29件47人,涉及副科以上干部15件21人,经济类案件4件5人,被移送司法的3人,其中2人已进入起诉阶段。
一是领导重视,为查办案件提供坚强后盾。该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办案工作高度重视,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费上对办案工作都给予了极大的鼓励和支持。同时,还亲自到办案一线指导,遇到困难亲自协调解决,让办案人员放心办案、大胆办案。
二是突出重点,始终把查办大要案作为工作重心。紧紧围绕办大案、办铁案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查办大要案作为了工作的重中之重。1-5月份,对4名涉嫌严重贪污受贿的副科以上干部分别采取了“两规”措施,其中有3名涉案人员因贪污受贿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已有2 人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三是强化追责,切实维护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该县纪委、监察局为维护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强化了追责力度。1-5月份,因工作失职渎职,被立案追责的干部达30人,其中副科以上干部16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3人。
四是整合力量,全面实行联合办案。在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下,该县纪委与县检察院优势互补,全面实行了联合办案。1-5月份,县纪委与县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联合对永蓝高速宁远段的征地拆迁补偿、2012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等工作进行了联合调查,其中3名副科以上干部因涉嫌贪污受贿被立案调查。(宁远县纪委检查室 邓文清)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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