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财务开支审批权、规范财务开支审批程序、规范财务开支审批责任、规范财务开支监管制度.....”近年来,道县交警大队积极采纳审计部门的建议,出台四项措施,加强财务管理,较好地实现了财务审批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开支透明、财务监管有力的目标。
规范财务开支审批权。该大队明确规定,凡财务开支,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生效的以外,其他一律由大队一名副职审批,重大开支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规范财务开支审批程序。职工工资、福利、补贴、奖金等开支,按照财政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由财务股直接提请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列支;重要财务开支,提交大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再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办理;属一般的财务报销支出,由报销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方可报销。
规范财务开支审批责任。财务开支因审批人把关不严造成违规支付的款项,除按会计法和财经纪律规定对审批人进行处理处罚外,年终考核领导干部时评定为不称职,经办人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除对当事人处以虚假金额2倍的罚款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规范财务开支监管制度。为了强化内部财务审计,大队成立了内部审查小组,建立健全了单位内审制度,每月对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定期不定期公示财务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道县纪委案管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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