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高效运转和集中监管,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腐败,永州新田县结合自身实际,创新举措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交易各环节中的不廉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组建了交易中心。为搭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新田县经多方调研,借鉴经验,按照“管办分离、统一管理、资源整合”的原则和“一委一办一中心”的运行机制,于2012年底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挂牌试运行半年来,共受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3个,进场完成交易27个,总交易金额2亿多元;为政府增收节支70万元。
出台了管理办法。以县政府办名义在永州市率先出台了《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对涉及的部门职责、交易范围、交易程序、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为着力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提供了有力政策依据;
创新了监督方式。一是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交易中心设立交易监察室,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二是推行招标文件备案会审制,防止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管措施对保障各项交易的公平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新田县纪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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