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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公务用车管理出硬招

发布时间:2013-08-22 09:40: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今年来,江永县立足县情,坚持勤俭节约、加强管理的方针,不断加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一是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根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级别、性质、领导职数、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以及现有的公务车实际情况,按照从紧、从严、节约的原则,将省、市审核通过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科学核定到全县121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时规定,符合条件配置公务用车的单位,在严格执行编制、价格、排气量三控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实施审核、审批,严禁超编制、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对未经批准或违反报批程序擅自购置的,一律没收车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切实完善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了由廉洁自律办、财政局、社保部门、交警大队等部门组成的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联席会议,对申请新购车辆进行联合审批。同时,明确各监管部门相关职责。由县廉洁自律办负责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申购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购车资金来源、旧车处理等情况审核工作,社保部门负责申购单位 “五险一金”等社保资金缴纳情况审核工作;在有关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审批。
三是科学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务用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十条规定》,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以及违规用车的监督方法、处理规定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特别规定新购车辆必须是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公务用车要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制度,领导干部因提拔调任或交流调整不得带走原任职单位的公务车辆,严禁公车参与婚丧喜庆活动和从事对外出租等经营性活动;严格实行车辆回单位停放或选择定点停放制度,交警部门每月汇总全县公务用车交通肇事及违法违规情况并报告纪委监察局;严格公务用车更新、处置程序,公务用车更新最低年限为8年且行驶里程数达25万公里。
四是有效执行公务用车监督制度。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县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县财政及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审计稽核,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安排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运行经费预算等行为;对县交警大队车辆入户情况进行审核,检查是否存在为未经审核批准的公务用车办理上户、发放证照行为;在县城及周边村街、交通要道、宾馆饭店等处设立固定和流动检查组,对婚丧嫁娶喜庆活动中的公车私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各单位财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借公务用车改革名义发放福利等现象。(江永纪委 何继锋)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