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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四强化”致力打造“四优”环境

发布时间:2013-09-05 08:13:47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今年来,永州市零陵区大力优化经济环境力度,强化优质服务意识、阳光履职意识,从严整治周边环境和加大企业维权力度,不断优化办事环境、行政环境、治安环境和经营环境,实现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目标的转变,在全区范围形成了“优商、惠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优质服务意识,优化办事环境
一是领导带头服务。今年来,该区通过实施区级领导重点项目联系制度、重点项目派驻纪检监督员制度和部门联系企业服务制度,所有区级领导和纪检监督员、部门单位负责人纷纷深入各自联系包干的企业、项目及企业、项目周边的村组、社区,以走访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解决热点难点问题50余起,化解矛盾纠纷46起。二是优化办上门服务。区优化办坚持每季度对全区规模企业和监测点企业走访一次,今年来,共走访企业18家,协调解决各类纠纷矛盾10余起。三是重大项目全程代办服务。2013年8月8日零陵区全程代办服务中心正式成立,18日开始受理业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引进来,留的住”的原则,接受投资商的委托,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由区代办中心指派专门的代办员一窗受理,以无偿服务方式,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联审联批,依法全程代替投资商办理申办的行政审批事项,为我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二、强化阳光履职意识,优化行政环境
为规范涉企检查执政行为,零陵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转发〈永州市规范对企业和重点项目检查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永州市零陵区涉企检查备案程序》等文件。一是推行涉企检查和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备案制。凡确需进入企业进行常规检查的,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并书面报区优化办备案,未经备案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企业检查,违者视为乱检查,由区优化办予以追责。同时,实行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备案制。执法机关对规划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须书面报区优化办备案。二是严格控制和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严格控制涉企检查次数和频次,凡需要进入企业进行常规检查的,要在年初拟定检查计划,由区优化办汇总后统一公布。推行同城一家检查制度;同一部门多个股室检查实行以一个股室为主的检查制度。在行政执法检查时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扩大检查对象、范围、内容;不得索要财物和接受馈赠;不得以检查之名谋取私利。三是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企业生产经营违规行为首违整改制,着重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帮助指导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改善管理,使企业切实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按规缴费。同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实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公布相关标准。
三、强化周边环境整治,优化治安环境
今年来,零陵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优化经济环境、服务企业的10条规定。一是深入开展企业走访活动,积极开展对企业的帮扶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对群众、对企业进行走访、座谈,听取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反映,为企业排忧解难312起。二是大力开展整治企业周边秩序专项行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今年8月份,该区正式组建区“优化经济环境110”,确定30名应急队员随时待命,对聚众扰乱企业和重点项目秩序、寻衅滋事以及强行阻工、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影响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或正常生产的“三强”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目前,已查处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6起,给予治安拘留2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四、强化企业维权力度,优化经营环境
一是加强对《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损害效能和环境的案件,实行快立、快查、快审、快结。严肃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超时审批等影响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并通报典型案例,通过严格行政问责“倒逼”效能提升和环境优化。二是坚决落实《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加强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建设和投诉处理。把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设成群众和企业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服务平台。加大投诉件的直查快办力度,落实交办、督办责任,确保投诉件及时核查处理反馈。
今年来,通过“一网”(电子邮件)、“二线”(12345和12342热线)、“三访”(当场投诉、委托投诉、书面投诉)等平台载体,区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群众投诉421件,办结415件,办结率98.5%,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截止8月底,共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11件,党纪立案6人,诫勉谈话11人,收取违纪金12.49万元,退回乱收费和乱罚款4.2万元。同时,协助市优化办查处了区工商分局个协违规收取会费案,共收缴会费20万元。对区交通乱罚款、区药监局违规收费、王兵斌工作失职、菱角塘镇政务大厅上班时间无人值班等4个案件,作为全区优化经济环境典型案例在全区予以通报、追责,有力场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永州市零陵区纪委办公室 唐顺科 蒋文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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