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在即,蓝山县出台规定,要求全县干部职工做到 “十个严禁”,坚决刹住“双节”不正之风。
十个严禁包括:
严禁用公款购买与赠送月饼、节礼和违规收受月饼、节礼;
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银行卡等财物;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走访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公车私用私借和违规驾驶公务用车;
严格控制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规模和规格,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
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
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工作日饮酒和酒后驾车;
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同时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负起责任,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各项规定的落实。县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节日期间组织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蓝纪廉陈中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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