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围绕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主题活动,永州市零陵区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1-7月,全区共查处此类案件25件。党纪立案10人,政纪立案3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51人次。通报了3起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分别是:
一、水口山镇动物防疫站何旺姣违反廉洁从业纪律案
2013年3月乡镇事业站所机构改革,菱角塘镇动物防疫站职工何旺姣被调整到水口山镇政府动物防疫站工作,镇政府安排其在镇计生组毛溪桥片工作,负责马驴桥、卉叶山两个村的计划生育及镇动物防疫站的资料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2013年3月至7月,何旺姣在镇防疫站上班的同时在永州市三甲电子有限公司上班。何旺姣没有将其在两个单位上班的情况向镇政府领导和公司领导汇报。何旺姣身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在企业上班领取报酬。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水口山镇纪委监察室已对何旺姣政纪立案调查,责令何旺姣解除与永州市三甲电子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并收缴其在永州市三甲电子有限公司领取的工资3715元。
二、区农机局农机经销商乱收费案
2013年5月,邮亭圩镇毛坪村村民唐玉清在邮亭圩镇顺风农机经销店购买了一台农用犁田机具,该店经销商陈红君在给唐玉清办理农机购机补贴卡时强行收取了80元手续费,且没有开任何收据。根据《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农机经销商在办理补贴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农机购机户收取其他费用(包括“手续费”)。区农机局决定给予邮亭圩镇顺风农机经销店严重警告,并责令其退还“手续费”,同时取消该经销商2013年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三、区规划建设局王国栋慢作为案
2013年2月,区国土局发函建设局要求出具张定生土地规划意见,2月19日区建设局规划办工作人员王国栋受理承办该宗土地规划的初审手续。根据区规划建设局审批提速承诺,承办人应在受理后的5至7个工作日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局规划例会讨论。但王国栋受理该宗土地规划初审手续后,没有在局里规定工作时限内拿出初审意见提交局规划例会讨论,直到4月13日才拿出该宗土地的初审意见提交局规划例会讨论,历时38个工作日,系办事拖拉,慢作为行为。根据区委作风建设“十条规定”,给予王国栋全区通报批评,并扣减其所在单位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值。(中共永州零陵区纪委办公室 唐顺科)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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