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东安县举行上半年民主测评会,对55个服务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为大力推进“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东安县进一步转变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提高机关效能,制定了民主测评实施方案,采取县级领导测评、集中测评、年终考核和有效投诉负分累进考核等方式,每年分两次对全县55个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项目得分进行排名,评出“先进单位”、“不满意单位”报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凡涉及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环境被县纪委、县优化办立案调查并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先进单位资格,直接确定为不满意单位。被评为“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授予“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评为“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不满意单位”的,由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由县优化办、县效能办给予黄牌警告,并责令限期半年整改到位。(陈政忠 蒋东新)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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