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坚决纠正“四风”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政纪律,确保节日过得风清气正。
一、加强节前廉政教育,增强清正廉洁过节意识。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节前廉政教育,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九章”、市委“十条规定”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一是严禁违规收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向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红包礼金、月饼、年货、购物卡等节礼;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银行卡等财物。严格教育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红包礼金和贵重物品。二是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三是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过节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四是严禁公车私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严禁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等非公务用车行为。除值班、应急等公务需要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放,统一管理。五是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格控制茶话会、联谊会和联欢会等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六是严禁公款旅游。节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婚丧嫁娶等事宜,要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宴请规模,不得向本单位、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发请柬或以其他形式通知。八是严禁参与赌博。严格禁止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场所、工具和其他方便条件,或以赌博方式收受财物。
三、严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形成监督合力,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政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廉洁过节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检查,铁面执纪,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东安县纪委 邓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