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双牌县优化办认真受理群众关于机关效能和经济环境的投诉,加大了问责力度,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在全县转作风、树新风、扬正气的强大声势面前,仍有个别工作人员无视规定,心存侥幸,影响机关效能建设,损害我县经济环境。最近,双牌县纪委监察局、优化办严肃查处了一起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和损害经济环境的案件。
经调查核实,2012年7月18日,上梧江瑶族乡新田岭村村民盘某到县森林公安局报案,称其林木被盗伐,要求县森林公安局予以查处。该局副局长卿某某接警后,于7月19日上午,带领民警陈某某、王某某随当事人盘某抵达发案地点进行现场勘查,找到了盘某举报对象林某核实了情况,由于林某所砍杉木所在的山场与盘某的林地存在争执,卿某某等人没有对盘某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置。在回县城途中,卿某某等人以出警车辆油费的名义要求举报人盘某交了200元钱,由民警陈某某收取,没有开具任何票据。几个月后,盘某因该案未得到妥善处理而四处上访。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违规收取当事人费用,对群众的诉求处置不力,影响了我县的机关效能建设,损害了我县经济环境。按照《湖南省影响行政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县森林公安局和卿某某、陈某某、王某某在全县范围内提出通报批评,责成主要责任人卿某某写出书面检查,退还违规收取的油费,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当事人息访工作。(双牌县优化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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