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新田县各机关单位都各出奇招加强机关“廉政食堂”建设。其中陶岭乡为切实加强乡机关“廉政食堂”建设,严格实行“四定三不准二统一一保证”管理制度,增强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四定”即:定点就餐。上级领导、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各种会务活动,一律安排到“廉政食堂”就餐;定标接待。公务招待用餐控制在20元/人以内,干部职工平时用餐缴纳成本伙食费4元/餐;定员陪同。严格按照“谁分管、谁接待”的原则对口陪同就餐;定向取材。接待食材一律在本地购买。
“三不准”即:工作日不准在“廉政食堂”饮酒;不准私自利用“廉政食堂”宴请宾客;不准利用“廉政食堂”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保证“廉政食堂”规范运转。
“二统一”即:统一安排。所有来客由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安排就餐,食堂所需用品均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批后统一安排采购;统一接待标准。凡到乡机关“廉政食堂”就餐,统一由办公室按乡党委、政府年初研究决定的标准进行接待。
“一保证”即:“廉政食堂”配备专用餐厅、餐桌、冰柜、消毒柜等必备设施;食堂工作人员每季度由乡政府组织进行一次体检;每月由办公室组织全体乡干部、职工对食堂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用餐人员吃上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饭菜。(新田县纪委 谢平)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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