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湖南省永州市检察院切实加强三项监督,转变三种作风,有力地促进了廉洁从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日常监督,净化生活作风。该院以廉政教育为载体,切实优化干警的工作作风。一是正面引导。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警从政道德启示录》等,从正面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专家辅导。邀请政法院校学者、省检察院专家、市纪委主要领导为干警上廉洁从检辅导课,促进干警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廉洁从检的重要性,从而形成正确的职业水准,养成正确的职业道德,强化正确的职业素养。三是典型教导。在该院内部网址开设纪律作风专栏,转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通报21期,选择20个典型案例编印成书发至每名干警,促使干警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从而强化干警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内部监督,序化执法作风。该院把加强内部监督作为干警廉洁从检的重点,切实改进干警的执法作风。一是强化过程监督。先后制定了《规范执法提高执法质量的意见》、《业务考评办法》、《执法质量监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大动态监督。对2008年以来的无罪案件、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进行逐案分析,努力消除影响办案质量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同步监督。重点加强对执行规章制度、完成目标任务、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活动等情况督查。对领导批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同步监督,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三是强化事后监督。对于自侦案件、有较大影响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进行重点回访,了解案件当事人、律师、人民群众对案件的反映,确保执法工作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外部监督,优化工作作风。该院以外部监督为动力,不断优化干警的工作作风。一是提升监督意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向市政协主席团专题报告了全市检察工作情况。开通检察手机报,及时向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报告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件和委员提案1件,确保件件有落实。二是改进监督方式。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完善和落实公开审查、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建立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室,聘请代表委员担任检察联络员。三是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职能作用,提请监督案件15件。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高校、社区、媒体的公众代表400余人观摩庭审,参观交流。(于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