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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工作作风 严格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4-03-13 09:46:4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市纪委市监察局要求机关工作人员
转变工作作风 严格工作纪律
 
近日,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就加强工作纪律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的要求,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严明工作纪律,提升机关服务水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做到“四个不准”:不准上班迟到早退;不准工作时间擅自脱离岗位;不准工作时间打牌、下棋、聊天、购物、玩游戏、上网炒股、看影视作品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
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一是日常考勤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的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采取书面签到、指纹签到等方式,确保工作考勤结果的真实性。二是请销假制度。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事病假和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并建立台账。三是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各单位要在本机关的显著位置悬挂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牌(特殊岗位除外),标明机关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及当天工作状态,做到工作人员去向明、时限明、事由明、责任明。四是检查通报制度。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或政工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检查、统计本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坚持每天一统计,每周一公示,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同时每个季度将执行工作纪律的情况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落实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主体责任。对未按照要求制定相关制度或者有制度未严格落实,没有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机关工作纪律涣散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在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市纪委党风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