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蓝山检察院积极推进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截止目前,共为28名中层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其中领导班子成员9 名;中层正职11名;中层副职8名。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立工作,将其上升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认识,指定由院纪检组负责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为确保电子廉政档案客观、整齐、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对档案材料做到了“四个统一”:一是统一填表内容。参照省院干部电子廉政档案表样,根据该院具体情况设计表格。二是统一案卷式样。统一电子廉政档案卷宗内容、格式和标准。三是统一来源渠道。明确规定电子廉政档案必须由本人亲自如实填写,有关事项报告做到及时、准确。四是统一存放管理。档案的存放和管理由纪检监察部门专人负责,加强对廉政档案的动态管理和使用把关。
二、工作细致,内容详实。电子廉政档案管理员负责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将档案内容按件整理归档,分类排列。在建立纸质档案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提高查阅速度。电子廉政档案包括个人填写和组织填写两个部分,其中个人填写部分包括10个方面内容,组织填写部分包括4个方面内容。
三、管理有序,利用合理。电子廉政档案由纪检监察部门存放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模式,当干部有关情况变动时,及时更新完善档案内容,实现廉政档案的真实、全面、可靠。同时,该院注重电子廉政档案的合理利用,突出使用效果,在推荐、提拔、任用干部时,及时、准确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参考;为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表彰奖励提供依据;为参加和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提供情况,有效加强了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蓝纪廉)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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