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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全面启动“三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 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发布时间:2014-11-20 11:14:24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行政资源,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速江永经济社会发展,江永县从11月份开始全面启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通过“四个明确”力促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确定县域内申请办理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及“三证”变更登记的申请人为申请主体,明确“三证合一”的范围为在不改变工商、质监、税务审批职能和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的前提下,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工商营业执照合为一体,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编码的工商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二是明确实施内容。采取“一站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的模式,实行“一站式”服务,即申请人向工商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填写《“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由工商登记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决定是否受理,在受理申请后,由工商部门先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主体核准登记后将营业执照信息通过信息系统传送至质监部门,质监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批后再传回到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将营业执照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传送至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审批,最后再由税务部门在半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结信息返回至工商登记部门,由工商部门统一发证,形成一个审批“回路”。

三是明确实施部门。明确“三证合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工商部门会同质监、国税、地税部门组织推进和实施。明确工商部门为“三证合一”登记工作的牵头部门,设置专门的“三证合一”登记窗口;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是“三证合一”登记工作的参与部门,积极配合运行,确保审批工作按时完成;政务中心、电子政务办是“三证合一”登记工作的保障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搭建平台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同时,要求加强部门互认,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办理涉及市场主体有关手续时,应对“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市场主体另外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四是明确监管责任。明确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审改办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县监察局、县优化办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追究。要求各部门要以创新的精神和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对协调不力、延误审批进程、妨碍改革实施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据悉,1117日,该县向江永县职中民族服饰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改革试点的全面实行,使原来要花数十个工作日,跑多个部门才能办好的事情,只要3个半工作日就可以办好,大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江永县纪委  冼荣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