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宁远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务求工作实效,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在全局形成了学廉、建廉、兴廉的良好氛围。
一、提高认识,组织领导到位。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及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宋志雄任组长,政委及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及时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与所属各派出所、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局党委成员及相关责任单位包干负责制,明确一名分管局领导牵头抓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考核验收工作,抽调纪委、督察、政工、指挥中心、法制、警务保障等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考核验收工作,对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考核验收,奖优罚劣,确保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开展“四风”问题系列专项整治。制定完善了县局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通过广泛发放征求意见表、党委成员自我查摆剖析和对照检查、召开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对局党委及班子成员民主评议会等方式,切实整改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四风”方面问题。在全县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涉案财物专项治理、执法检查“回头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等系列涉“四风”专项整治活动,对于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整治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二是开展系列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月31日晚、7月21日晚,组织局属各单位及全体民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作风陋习面面观》、《“规划”错了的人生》等警示教育光碟,用负面典型案例敲响违法违纪突出问题的警钟,树起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警戒线”。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为重点考试内容,先后2次组织全局民警进行了党纪条规知识考试,筑牢民警廉洁自律防线。组织广大民警分批参观看守所、拘留所等警示教育基地,到法庭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聆听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让广大民警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三是建设系列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长廊。将局办公楼五楼原大会议室改建成警营廉政文化活动室,并组织民警围绕廉政文化主题自创书画、摄影作品,将精选出来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进行集中展览,并特邀省、市、县级书画、摄影专家进行公安廉政文化创作,将创作出来的60余幅优秀作品一同展览,供全局民警学习参观。以廉政格言、名言警句、廉政纪实为主要内容,以书法、绘画、摄影图片、横幅标语、网络宣传口号、电子显示屏为主要传播手段,局机关和各派出所充分利用办公区走廊、办公楼道、楼梯间及电子显示屏、电脑显示器、手机短信等空间,建设了局机关办公大楼、刑侦大楼、看守所等一批具有警营廉政文化特色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长廊”,编印了《廉政文化宣传画册》并分发全局民警,拍摄、制作了《警营“廉”花盛开》廉政文化宣传光碟在全局民警中播放,让全局广大民警切实增强廉政勤政意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
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到位。积极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了《宁远县公安局三级督察制规定》、《兼职督察员工作制度》,将纪监、督察范围延伸到全县公安工作方方面面,对纪监督部门发现的问题,通过采取通报批评、会上作检讨、综合考评暨精细化管理扣分、扣发精细化管理绩效考核奖金、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人事调整、纪律处分等奖惩措施,强化对民警的警示教育,强力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共发布《督察通报》54期,《督察整改通知书》25期,《网上督察通报》15期;共对8名民警给予纪律处分并及时列入帮扶对象开展帮扶教育。2月27日上午,宁远公安局作为永州市公安机关唯一的县局代表,出席了全省公安警务督察工作长沙现场会并作了典型经验发言。健全定期学习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周一晚定期政治学习制度,采取分层次学、分单位学、分岗位学、集中学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把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列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局属各单位学习计划,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纳入全局综合考评暨精细化管理考核,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廉政培训,对新晋升领导干部、新晋级晋职民警开展岗前廉政谈话。健全“双廉”评选长效机制。以倡廉风、兴廉风为主题,每年开展“双廉”评选活动,在全局民警职工及其配偶中开展“廉政勤政民警”和“廉内助”评选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机关广大民警,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引导全体民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家庭防线。2014年2月,县看守所所长欧鹏飞之妻崔敏被评为全省十佳“廉内助”。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保障体系。深入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修订汇编工作,制订完善《单位现行职权目录》、职权流程图和规范权力运行系列制度,并将可以公开的制度在公安内网、外网分类公开,由纪监督、政工、法制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对权力运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同时,健全反腐倡廉日常养成机制,制定了《工作人员上下班签到工作制度》及表格,严格民警在岗、去向等日常管理。完善了《宁远县公安民警非工作时间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既规范民警8小时内的日常工作习惯,也规范民警8小时外的日常生活习惯,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民警8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促进民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潜移默化,逐步养成。(黄浩 唐振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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