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活动合力
宁远县委将“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来抓,坚持“四个纳入”,即纳入各级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与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同组织;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党纪条规知识作为各级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党校的每一个主体班次都开设了党纪条规教育课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将党纪条规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单列了较高分值。县委书记刘卫华高度重视“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坚持每项重大活动都亲自参加,5月22日带头为全县党员干部上了题为《严守党的纪律 永葆党的纯洁》的廉政党课,并拍板解决活动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县纪委立足县情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宁远县“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好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亚峰经常听取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悉心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也相应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明确了专抓班子,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
宁远县委和县纪委针对不同部门单位实际、不同层次党员干部需求,精心设置和实施十大特色活动,实现了党纪条规教育的全覆盖,确保党员干部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提高。一是开展廉政党课讲义评比活动。引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以“学条规,守纪律,讲廉洁,做表率”为主题,年内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上一堂廉政党课,并上报党课讲义参加全县评选。截止目前,已有126个单位党组织书记上报了党课讲义,年底前县纪委将组织专家对讲义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二是开展党纪条规知识测试活动。
三、注重学用结合,务求活动成效
坚持把“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开展与案件查办、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一是与案件查办相结合。通过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主动提供举报线索,有力促进了案件查办工作。今年1-11月,全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06件次,比去年同期增加96件次,共立案52件86人,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4件22人,贪污贿赂类案件6件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重点查处了鲤溪镇社会救助和保障事务中心原主任汤华建贪污受贿案、太平镇政府计生助理员何文生违规办理国土使用证谋利案等一大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特别是通过查处汤华建案,举一反三查处基层违纪违规干部40人,查纠违规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25人,查处清退低保“漏保”、“错保”146人,新增城乡低保6672人;清退五保户168人,新增五保户254人,获得群众普遍赞誉。二是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以“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开展为载体,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筑牢勤廉防线,促进干部作风的大转变。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报告婚宴62人次,丧事8人次,上交红包礼金30.45万元,有60名党员干部主动辞去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任职务,集中处置超标超编车辆45台,压缩“三公”经费960万元,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和公务考察费分别同比下降46%、21%和46%。切实加大作风建设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行为,共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277次,下发干部作风通报95期,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纪律规定人员288人次,其中免职6人,年度考核不称职21人,诫勉谈话20人,涉及科局“一把手”47人次、科级干部65人次,15个科局“一把手”因干部作风问题在县电视台作出公开承诺。改进作风情况民意调查结果位列全省第29位,比今年4月第一次民调上升32位。三是与依法治县相结合。围绕“创建平安宁远、法治宁远”大局,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廉政宣传阵地,着力构建电视、报纸、网络、彩信、宣传栏等多个廉政宣教平台,通过开辟专栏、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触目有宣传、抬头受教育,时时刻刻接受党纪条规知识熏陶,在潜移默化中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辆200多台次,发放党纪条规宣传资料2余万份,出党纪条规宣传专栏268期,开展廉政文艺演出10场次,举办党纪条规讲座30场,在全县营造了学条规、明法纪、扬清风的浓厚氛围。(宁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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