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科学划分和明确界定“责任田”界限,理出详细的“责任清单”,开出“党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范围领导责任”、“纪检组监察室监督责任”四个责任清单,共计101项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更加清晰明确、有据可循
一是“党组集体责任”共计33项,包括组织领导责任、创新机制责任、严肃纪律责任、选人用人责任、正风利民责任、监督权力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责任等七个方面内容。
二是“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共计21项,包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带头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加强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正职监管等六个方面内容。
三是“班子成员分管范围领导责任”20项,包括主动研究部署、支持查办案件、加强督促指导、加强教育管理、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内容。
四是“纪检组监察室监督责任”27项,包括深入学习,强化执纪监督意识;组织协调,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促进检察权正确行使;正风肃纪,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惩腐治贪,严查违纪违法问题;追究责任,严格执纪问责监督六个内容方面。(蓝山纪委 党风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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