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4年,唐某平在任回峰林场场长期间,代表林场与广西富川县白沙镇黄尾江村李某卫签订了虚假的《防火道清理合同》、《林场造林合同》、《苗木抚育合同》,合同总金额427458.5元。在结算过程中,唐某平采取多报面积、提高单位、重复计算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84305元,并安排林场报帐员黄某飞将这笔资金存入其老婆的私人帐户,形成“小金库”。在2014年5月开展的回龙圩管理区 “小金库”专项治理中,唐某平、黄某飞均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上报“小金库”资金为“零”。 2014年8月,区纪委、审计、财政开展财务检查时发现了线索,经初步核实后,遂于
今年以来,回龙圩管理区在审计中,发现仍有不少单位存在“小金库”现象。区纪委了解情况后,态度非常明确:“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涉及资金较大,情节较恶劣的,坚决立案查处;对于初犯的、情节较轻、积极配合调查的,责令限期改正。“小金库”一日不休,区纪委将一日不停进行查处,彻底掀翻“小金库”这一腐败的“温床”。(容散龙)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