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近日,宁远县纪委制定下发了《2015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试点)工作方案》,对桐山街道麦地江村、水市镇龟形洞村等5个行政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以点带面,促进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
《方案》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七项重点巡查内容,包括村(社区)干部是否存在盖公章收取老百姓钱物、违反规定操办红白喜事借机敛财、公款私用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情况;农村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安全、农村能源、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情况;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救济救助事项办理及资金使用情况;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村级党务、村务公开情况;群众对村两委班子的评价情况等。
《方案》规定,巡查村所在乡镇要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的巡查工作组,驻村开展巡查工作,通过张贴《巡查工作告知书》、公布举报电话、个别走访、集中座谈、开展群众测评、清理村级财务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村支两委干部廉洁履职情况,形成巡查报告上报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凡在巡查中发现村支两委干部涉嫌违纪的,要纳入乡镇纪委案件线索管理。县纪委巡查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5个村巡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巡查工作走过场,整改工作打折扣的,将严肃追究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的主体责任、纪委(工委)的监督责任。(唐振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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