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自12月以来,双牌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审计、人社、财政等单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清理机关、乡镇乱发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截止2016年元月10日,全县纳入专项清理检查的单位193家,自查面达到100%,自查和核查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110余起,违纪金额122.8776万元,已全额收缴县财政。
一是严明纪律。针对个别单位自查上报“乱发津补贴问题”不及时、不彻底的实际问题,调整并延长了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时间,将自查自纠阶段延长至2015年12月11日前,同时反复宣传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规定,凡自查发现乱发津补贴问题并及时上报的,适用从轻、从宽政策。自查阶段心存侥幸,有问题不上报,经督查核实发现的“乱发津补贴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是严把进度。对专项清理工作行动迟缓,自查上报不及时的单位进行了反复督促,明确凡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自查方案和《自查情况报告表》、或自查自纠阶段发现“乱发津补贴问题”零申报的,一律列入下阶段督查核实的重点单位。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自查自纠环节的工作任务;
三是严格清退。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一律清退收回,上缴县财政。对不认真执行津补贴发放管理规定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由县纪委监察局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做到违纪单位经济处罚与主管人员责任追究同步,专项清理与整治腐败并举,检查处理一步到位。
四是务求实效。通过汇总梳理近年来各部门、单位津补贴发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从产生问题的途径、方式、手段及根源入手,侧重机制制约和日常管理行为的规范,总结推广严控津补贴发放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要通过制度建设,建立起规范我县津补贴发放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推动日常监管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巩固专项清理活动成果。(双牌县纪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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