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道县纪委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三转”要求,突出主责主业,着力构建纪检监察信访“六个突出”机制,全力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水平,实现信访“零暂存”。
1、突出“早办”,抓好初信初访办结。对接受到的初信初访,采取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快化解的处置机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移送到各联系室的信访件,各室要加大指导力度,亲自督查到位,促使各承办单位办理一件、处理一事,案结事了,息访罢诉,最大限度避免重复访、越级访,减少简单信访成为复杂疑难信访数量。
2、突出“主业”,抓好信访信件移送。通过‘三转’真正聚焦主业,将有限的资源、力量集中投入到受理和处理检举控告的本职。信访室建立健全信访件双向移送工作机制,一方面明确信访举报工作职责,主要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对涉法涉诉和征地拆迁问题不受理,纪检监察业务外的问题不留存。另一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不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及时移送信访局或其他职能部门处理,避免对信访案件的办理造成拖延。并做好与信访局协调收集检控类信访件事宜。
3、突出“归口”,抓好信访举报进出。建立信访件集中管理制度,委局机关各部门及个人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交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登记,统一提拟办意见,统一呈报主要领导审批后再进行分流处理,信访举报部门进行备案并负责跟踪督办,确保信访部门对信访件做到“底子清、数字准、情况明”。同时,通过集中管理制度,确保信访件多途径入,一个口出,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还杜绝了案件线索的流失和泄密情况的发生,有效防止了重复调查取证的现象,避免办案资源的浪费,也让每件信访件由进到出留下清晰的办理痕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突出“排查”,抓好问题线索流向。建立案件线索排查机制,定期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业务范围内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体分析排查,根据排查情况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层、分类处置,将上级下转的查报件、领导批示件及可查性较强的重点信访件交由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对线索较明确、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件交由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职能科室调查核实,对其他一般的信访件交由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调查核实。通过专业案件线索筛选可以去伪存真,把有价值、可查性强的高质量案件线索纳入调查范围,避免大量人力、资源的浪费。在提高信访案件线索成案率、查实率的同时,使得违规违纪问题能够快查快办。
5、突出“督办”,抓好轻微违纪提醒。建立信访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充分发挥信访监督职能,形成“电话督办、对账督办、实地督办”的“三督办”工作机制,不断传导压力,确保每个信访件逐一落实到位。对于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存在的轻微违纪问题,采取发信访通知书和信访约谈的方式通知本人说明情况,通过书面通知、领导谈话的信访监督方式,做到轻微违纪问题早提醒、早处理、早整改,改变“放纵养案”的惯性思维,避免小错“养成”大错。
6、突出“培养”,抓好办信队伍稳定。建立信访队伍培养机制,一方面树立“委局办信一盘棋”的思想,规定委局每位新进纪检监察队伍的干部,先要全程参与办理信访案件工作,熟悉掌握办信办案流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传帮带”、“老带新”,着力构建“梯队式”的办理信访案件骨干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办信”经验丰富的老纪检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授课,重点针对“找准信访件突破口、掌握好调查问话的技巧、做好询问笔录、抓好取证工作、如何撰写调查报告、向署实名举报人反馈”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查信办案能力。(道县信访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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