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维护群众身边的利益,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落实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强化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力保障消费者正当合法权利。近日,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联合业务部门约谈了该市15家未主动上报2015年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人及企业负责人,协助业务部门依法对该15家经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提交2015年度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约谈中,通过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和问题解答后,还认真组织学习了今年两会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和参加联组会时的讲话精神。要求经营管理服务对象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亲”、“清”二字精神要求,从严依法依规经营,牢固树立企业家“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和“靠旁门左道、歪门邪道搞企业是不可能成功的,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做这种事心里也不踏实”的经营理念。同时,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经常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员工加强党的政策和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质量管理自查和年度报告制度。
约谈后,某医疗器械唐经理激动地说道:“经营医疗器械生意这么多年,我感受到当前党和国家的政策好了,整个社会风气正了,做生意单一多了。只要严格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心里就会觉得亮堂踏实多了”。(潘多 王骊)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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