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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精准监管扶贫资金

发布时间:2016-05-06 19:34:4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今年来,宁远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精准扶贫、整县推进”工作,切实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一分钱都用于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力求扶贫资金投向精准和效益最大化。

一是严守资金筹集。按照“财政资金为牵引、行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资金整合原则,实行“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把省市对口支援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管理范围,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严抓资金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提下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三是严控资金使用。对项目资金的安排,严格遵循“五个围绕”的基本方向,加强事前预算评审和事中审核工作;对管理费实行统筹安排、申报使用;明确规定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必须在项目文件下达之日起 2 年内使用完毕,超过 2 年的结余结转资金,县财政一律收回,再统筹安排使用。

四是严评项目验收。对乡镇(街道)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验收情况,实行绩效考评奖罚制度。划定合格分数线,对绩效考评得分高于合格线的,给予相应的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扶贫项目建设;对绩效考评得分低于合格线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扣减当年工作经费。欧阳树恩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