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为强化检察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检意识,使检察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好头、起好步,根据《永州市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蓝山县检察院对1名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3名检察员、10名聘任制书记员开展廉政谈话。
在谈话中,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军兴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十五个严禁” 》的相关内容,提出“十五个严禁”是党的“六项纪律”的浓缩版,是检察人员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大家务必严格遵守,不越“红线”。
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新陵对新任职人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增强学习意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热爱学习,善于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要围绕提高执法素能,加强法律法规、检察业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强化知识储备,丰富知识结构,努力向复合型、专家型人才靠拢。二是增强自律意识,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要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诱惑,严格约束自己,慎初、慎独、慎微、慎交,讲操守、重品行、修美德。三是增强公正意识,依法规范使用权力。要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把握好原则,守住检察职业道德底线,绝不能用手中的检察权去做交易,清白做人,踏实做事,做到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思想不出轨。四是增强担当意识,努力做到既“严”又“实”。要有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和社会担当意识,办大案、要案、疑难案,面对复杂问题迎难而上,面对困难挺身而出,用自身行动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通过廉政谈话,16名新任职人员深受教育和启发,一致表示决不辜负院党组的殷切期望,以工作实绩回报组织厚爱。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