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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集中督查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16-06-03 15:35:5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性、统一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道县纪委对全县2014年以来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集中监督检查

此次集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党纪政纪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对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和执行情况;对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上岗考勤、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任用晋升情况;对受处分人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受行政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的办理情况;公务员、行政监察对象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停发工资待遇、计发生活费情况;公务员、行政监察对象受刑事处罚后给予开除处分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处理情况;县纪委、监察局相关建议函执行情况以及其他有关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情况。

集中监督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单位6月10前进行自查自纠各单位在查阅党纪政纪案卷、人事和工资档案、年度考核表等资料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受党纪政纪处分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实填写《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汇总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必须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在6月15日之前将检查、整改的情况写成书面报告,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第二阶段由县纪委派出检查组于6月10日至6月30日到各单位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存在久拖不决、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或者以各种借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情节轻微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方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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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