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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提增举报人在信访案件调查中的参与度

发布时间:2016-07-04 10:34:3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近年来,随着全国上下反腐倡廉决心与力度加大,群众参与监督的呼声渐高,提供的举报线索越来越多,其中实名举报的信访件持续增加,2015年双牌县实名举报52件,占总信访件的40%,2016年上半年为24件,占总信访件的48%,为了有效的利用举报人所掌握的线索,双牌县纪委要求各调查组在信访件的查办过程中提增举报人的参与度。

重前期了解,让举报人提供信息更全面。信访件调查组成员在展开调查组之前尽可能的秘密约谈或电话约谈实名举报人,详细的了解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关系;线索的来源是举报人亲眼所见或是道听途说;相关的书面资料的出处;是否有遗漏的线索和信息;信访举报人是否还有其它的诉求。通过前期这一系列的了解,能够充分用足线索,在信访调查过程中少走弯路。

前期向举报人了解相关情况,也使举报人更能感知到纪委对信访件的重视及处理速度,有效的避免了以往信访件长期石沉大海,响应慢的问题。

重过程监督,让举报人协助调查更信任。一是提增举报人对调查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调查工作人员与被举报人之间无亲朋关系、无人情往来,在调查过程中,不得接受被举报人的吃请及其它有防调查公证性的行为,若举报人有充分理由怀疑,应实行回避。二是提增举报人对取证方式的监督,举报人可向调查组推荐与其无亲属关系的相关知情人员。如举报某局长过节期间收受红包礼金,可由其提供知情且愿意如实做证者名单;尤其是村级类的信访件,举报人常反映村干部贪污村民低保款、扶贫款,或克扣补助款等,可由举报人协助提供相关村民名单,方便调查组取证。三是提增举报人在取证时的参与度,尤其是反映财务不清、工程造假类信访件,在进行财务清理、工程量核实时,邀请举报人参与监督。

调查过程中让举报人参与监督,可以安抚举报人的情绪,知晓调查组的办理进度,有效避免了在调查过程中,举报人向上级重访的情况。同时,调查取证的适当公开也增加了举报人对调查组工作人员及调查结果的信任度。

重后期反馈,让举报人知晓结果更理解。调查结束后,实名举报的信访件必须书面回复,且必须有书面回执。反映问题属实的信访件,要将调查处理结果积极的通报给举报人,对提供重要线索挽回国家损失的举报线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反映问题属实的信访件,但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满,认为处理过轻时,要对的举报人阐明党纪法规及相关处理依据和政策,打消其疑虑,以防其二次访、上级访;对反映失实的问题,要耐心告知举报人,消除误解,给被举报人正身,防止举报人缠访纠访;对暂时查无实据的信访件,要将困难告知举报人,待取得实证时再做处理,争取举报人的理解。

后期的调查结果反馈是信访结案的要求,将其落实到实处、细处,可以更好的了解举报人思想动态,促其息访。

通过提增举报人在信访案件调查中的参与度,2016年上半年,双牌县纪委信访室的重复举报件为7件,与2015年同期相比,下降32%,举报人对调查结果的满意度及信任度大大增高,对纪委调查组的辛苦工作也增加了理解和支持之心。(双牌县纪委宣传部)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