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远县鲤溪镇枫木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皮良生因利用手中的权力,将群众委托审批建房的手续费和村民失火烧山的罚款据为已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将其违法所得1万元赃款收缴财政,人心大快。县森林公安分局对失火烧山犯罪嫌疑人王和松依法予以刑拘转批捕。
2009年,枫木山村村民欧阳某某家要建新房,请皮良生帮忙办理审批手续。皮良生向欧阳某某拿了1000元,没写收条。事后,皮良生一拖再拖,托词正在办理。实际上皮良生没去办理批地手续,也没有将钱上交到镇国土所,而是将钱用于个人开销。
在侵占村民的第一笔款后,皮良生尝到了甜头,2012年又将目光投向了失火烧山的村民王和松身上。
2012年清明节,王和松上山扫墓,由于天干物燥,他燃放的鞭炮点燃了山上的杂草,当时风大,王和松扑救无效,大火很快就蔓延开来。
鲤溪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立即组织人员上山打火,县森林防火办也派专业扑火队赶赴现场灭火,但由于风力大,火势猛,很快烧毁有林地面积达240多亩,已经构成失火罪。
当林业公安民警进村调查时,知情的皮良生故意隐瞒了王和松失火的实情。过后,皮良生私下找到王和松,要他交罚款1万元。王和松心里害怕,通过讨价还价后愿意交罚款9000元,并在年内分三次将罚款交到了皮良生手里。
王和松回忆:“当时,我非常害怕,皮良生说保了我不去坐牢,要我交罚款,我答应秋收后给他。等到秋收玉米,卖了3000多元,又借了3000元,第一次交给皮良生6000元;摘茶子卖茶油后,第二次又交了1000元;第三次是卖了过年猪再给他2000元;一共给了9000元。”
收下罚款后,皮良生认为风头已过,又没外人知晓这事,自己也没写收据给王和松,便将这9000元罚款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今年5月,宁远县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有群众向县纪委举报皮良生有违纪问题。同时,将王和松失火,不赔偿受灾户损失,仍然逍遥法外一同举报。
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交办,鲤溪镇纪委迅速组建调查组进驻枫木山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最终查实了皮良生非法侵占他人钱财1万元的违纪事实。失火犯罪嫌疑人王和松,对失火烧山供认不韪,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唐振军 乐水旺)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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