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共13条,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牢记在心……”7月25日上午,蓝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委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问责条例》。同时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学深悟透、学用结合、指导实践。
在学习会上,蓝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何红喜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项重要成果。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做到学习全覆盖、落实无盲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党组)要专门学,县领导要带头学、深入学,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问责条例》出台后,蓝山县要求全县万余名党员干部通过用手抄写的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6种问责情形7种问责方式的理解记忆,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同时通过《蓝山县电视台》、《蓝山手机报》、《中国微蓝山》等宣传教育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将《问责条例》的学习全面铺开。下一步,蓝山县将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立规执纪,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把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以真问责、严问责为保证,加大督查力度,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条例在全县全面落地生根。(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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