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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三举措”促乡镇纪委办案

发布时间:2016-10-26 17:00:2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年初以来,江永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从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入手,针对乡镇纪委不想办案、不能办案、不会办案的特征,采用三项举措强化乡镇纪律审查工作,倒逼基层纪律审查提质增量。

   一、传导监督压力,着力落实“两个责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安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乡镇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同时乡镇纪检干部要增强办案意识,强化 “监督责任”的落实。江永县纪委实行乡镇自办案件年末通报制度,情况纳入乡镇纪委书记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工作,并采取县纪委书记约谈纪律审查工作不力的乡镇纪委书记方式督促。 

   二、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为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提高办案能力,江永县纪委一是对县直单位及各乡镇场进行分片联系指导,县纪委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分别对自己联系指导的片区进行案件查处上的指导、监督;二是通过在县纪委实际办案中,乡镇纪检干部全程跟随,在此过程中,观察、学习县纪委的办案程序、方式、方法,提高纪律审查业务能力。

三、规范办案流程,保障案件质量。为确保自办案件质量,县纪委从受理来信、初核、立案、移送审理等环节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进行流程规范,由片区联系室、审理室共同对乡镇纪律审查的案件进行严格把关,对证据不充分、调查不彻底、程序不严密的案件进行退回,要求重新调查。(江永纪委 唐勇文)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