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东安县前移监督执纪关口,以“四种谈话”为抓手,运用好批评教育提醒手段,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帮助领导干部守住纪律和规矩第一道防线。
一、抓常态,明确目标,强化提醒谈话。以严明换届纪律为目标,由各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通过“八必谈”对1127多名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干部开展提醒谈话。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提醒为目标,在县级领导、县纪委常委与分管(联系)部门、挂钩乡镇领导班子开展提醒谈话725人次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按干管权限分级对所属党员开展提醒谈话。以筑牢新提拔领导干部思想防线为目标,对143名岗位变动和63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
二、抓苗头,坚持原则,强化批评谈话。全县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两学一做”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75场,组织生活会816场,高标准严要求组织34339名党员本着 “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通过“同志帮、自己找、领导点”等方式,为34339名党员干部开列“问题清单”。同时,以“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强化批评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抓重点,转变思维,强化函询谈话。2016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结合信访举报问题的具体内容,开展函询谈话5件,变“纪委去找材料”为“被举报人主动提供材料”。在具体操作中,对反映党员干部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由县纪委发出“函信谈话通知书”,予以警示提醒;制定周密的函询谈话流程,对函询谈话的报批、决定、组织、记录、归档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对谈话函询情况严格审查,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谈话函询后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严肃追责。
四、抓纠错,防微杜渐,强化诫勉谈话。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2016年全县共进行诫勉谈话35次,其中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诫勉谈话16次,各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19次。运用诫勉谈话帮助党员干部正视问题,认识错误,汲取教训,达到教育挽救、防微杜渐的目的。(唐邵华)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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