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以江纪通〔2016〕17号文件向全县发出通报,县民政局、县科协等8个单位“三公”经费开支较2015年上半年同期增长较多,单位主要负责人被县纪委书记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今年9月,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各单位开展中秋前后“三公”经费专项督查活动,发现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协、县二中、县住建局等8个单位,“三公”经费开支较2015年上半年同期上升较多,部分单位存在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公务接待违规上烟等问题。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三公”经费增长较快的8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确保年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对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公务接待违规上烟的县民政局,责令限期整改,对违规提供的香烟的费用由当事人个人退出并缴存单位银行存款户;对办公费用列支不明的县住建局,责令限期改正,补齐相关附件或手续。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二十六条实施意见,引以为戒,从严从简,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尹世禄)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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