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田县作风办对因不认真履职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5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县国土局主任科员陈东平因工作失误,导致《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送审稿)历时4个多月才走完相关程序。经县机关作风建设问责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陈东平批评教育的问责。
2、县红十字会主任陈红柱在任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不经审核便同意将不属于非税收入范畴的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纳入县政务中心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平台收取。经县机关作风建设问责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陈红柱诫勉谈话的问责。
3、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张久生在任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与湖南有线新田网络有限公司签订《新田县新建房屋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纳入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平台收款协议》,将不属于非税收入范畴的企业服务性收费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平台收取。经县机关作风建设问责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张久生诫勉谈话的问责。
4、湖南有线新田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耀徽在任湖南有线新田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业绩,误导相关部门将城区新建房屋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纳入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平台收取。经县机关作风建设问责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刘耀徽诫勉谈话的问责。
5、县公安局工作人员郑爱国、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徐利民、龙泉镇政府工作人员高石富、县移民局工作人员李月生、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欧能文等五人工作不力,导致信访人彭某、兰某赴京上访并发生失控倒流行为。经县机关作风建设问责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郑爱国、徐利民、高石富、李月生、欧能文等五人诫勉谈话的问责。县驻京维稳劝返组、县邬金公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对信访人彭某、兰某赴京上访并发生失控倒流行为,应负集体领导责任,经县机关作风建设问责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县驻京维稳劝返组、县邬金公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通报批评的问责。(新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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