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永州市纪委、监察局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春节期间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过好“廉”节。
1.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宴请、公款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公款互相走访;
2.严禁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
3.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年货节礼、消费卡、电子礼品预付卡、有价证券等;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6.严禁酒后执行公务、驾车,做到不酗酒、赌酒、斗酒;
7.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高线”,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带头倡导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过一个文明健康、欢乐吉祥的佳节!
最后,祝广大党员干部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共永州市纪委
永州市监察局
2017年1月25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