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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通报2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日中餐饮酒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2-23 09:46:12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日前,道县纪委通报了2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典型案例,分别是:
  1.上关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熊运品工作中餐饮酒问题。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熊运品在工作日中餐饮酒并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营江路口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熊运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祥霖铺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周小峰、周云峰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6年6月1日(星期三),周小峰、周云峰受祥霖铺镇幼儿园邀请在该园中餐饮酒,其中周小峰酒后滋事,社会影响恶劣。周小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周云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永州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暂行办法》(永办发〔2017〕1号),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教育和监管。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上述规定办法的,一律从严处理。(道县纪委 黄正波 彭玉新 何品昌)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