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班子竟然一而再、再而三违规收费,还明目张胆进行私分,真是胆大包天!”近日,宁远县通报了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禾亭镇老烟竹村“两委”班子集体违纪的案例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愤慨。
2016年5月,有群众向宁远县纪委举报老烟竹村“两委”班子存在违规向建房户收费并私分钱款的问题。宁远县纪委高度重视,随即进村入户开展调查。
经查,2015年2月,老烟竹村村民李万清向村“两委”申请建房,开工之前,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运成、村委会主任李元胜等5名村“两委”干部向李万清违规收取4000元管理费。而管理费系村“两委”班子以村里没有集体经济来源为由,经集体讨论后违规设立,已经收取多年。当天,在其他村“两委”干部提出把钱分掉的意见下,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运成没有迟疑,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将违规收取的钱款瓜分,剩下的一千元则作为李运成私有的“工作经费”,用于日后开支。
无独有偶,老烟竹村“两委”班子集体违纪的事例早已有之。2012年,老烟竹村在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村“两委”班子通过集体商议,决定向每户收取60元费用,用于农村电网改造支出,虽说最终实际收取到的7840元没有被贪占私分,但向群众摊派费用的行为早已违纪。
2016年11月,禾亭镇党委经研究决定,给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运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村委会主任李元胜、村会计李友成、村综治专干李利顺、村计生专干黄格翠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处在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与群众联系紧密,必须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海平说。(刘佳宾 唐振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