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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新田通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7-03-29 17:32:47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近日,东安县纪委通报了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石期市镇新合村支书、主任周伍福侵占村民电网改造集资款问题。
  2008年,新合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周伍福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村民电网改造集资款42600元。2017年2月10日,东安县纪委给予周伍福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全部上交镇财政。2017年2月14日,该村会计刘树槐因工作失职、监管财务不力被石期市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东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周竹林侵占安全饮水工程款和向他人行贿问题。
  2007年至2010年,周竹林在帮助端桥铺镇俞家村申报立项饮水安全工程中,非法侵占县水利局拨付给俞家村的饮水安全工程款73368.11元;为获取不当得利,周竹林向他人行贿10000元。2017年2月22日,县纪委给予周竹林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63368.11元上缴县财政,向他人行贿的10000元,另案处理。
  3、水岭乡骆家寨村支书杨青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015年6月,水岭乡骆家寨村低保户杨某因癌症去世后,其妻到水岭乡派出所办理了户籍注销手续。该村“两委”没有及时将杨某死亡情况上报到乡民政所,造成杨某之妻多领取低保款1850元。对此,村支部书记杨青加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2月21日,水岭乡党委给予杨青加党内警告处分。

  新田县纪委通报了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金盆镇大坪村党支部书记李桐发侵占专项资金、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李桐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县林业局拨付给大坪村退耕还林延期补助资金共计15251元分5次汇入个人“一卡通”账户里,未发放给村民;2015年,李桐发帮助大坪村困难户申请到危改资金21000元后,收受困难户人民币2000元;2014年至2015年期间,村级账务不规范,村“两委”未将村账进行公示;村“两委”违反规定,将部分村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合户拆分、截留挪用。2017年1月,李桐发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新圩镇三占塘村党员、原支部书记胡华清(任职年限2002年4月至2011年4月),新圩镇三占塘村支部委员、村委主任胡春发以权谋私,挪用村集体资金谋利问题。
  2011年,胡华清伙同胡春发利用胡春发职务便利,未经村集体研究,擅自挪用下拨的新农村建设资金27036元合伙办私人养殖场,时间长达四年,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6年9月,胡华清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春发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