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工程项目招标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人应在政府指定媒介上发布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进行公开选定;招标人在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对参与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投标人,采用合理定价、随机抽取的办法来选定。”
日前,蓝山县监察局下发《关于规范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监察建议书》,对该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作出了严格要求。
该项措施旨在堵塞制度“漏洞”,铲除选定代理机构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效维护招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据悉,该县还要求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每季度末都要将招标情况报县监察局备案。(蓝山县纪委 刘寿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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