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零陵区为进一步改进全区公职人员作风,提高全区干部职工工作执行力,制定《零陵区作风建设十个严禁》,违者按《零陵区作风建设问责暂行规定》从严处理。
“十个严禁”即;严禁工作日早中餐、公务活动饮酒及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上班迟到早退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缺会及未经批准安排代会等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参与“黄、赌、毒”,或为“黄、赌、毒”供便利;严禁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不服从组织人事安排;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要求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工作;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禁在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工作中慢执行、乱执行、软执行;严禁在处理群众群体性事件,重大疫情及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不服从指挥和安排。(杨万里 谢铁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