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为民办事,无私付出,本是职责所在,无可厚非。然而,新田县新隆镇樟树下村“两委”干部却背道而驰,借低保户评议,巧设名目,向新评定的低保户索取“辛苦费”。接到村民举报后,镇纪委快查快办,时任村支书谢太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年7月,该镇在开展低保评议工作时,将此案例作为“四风问题”反面典型,警示各村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恪守纪律,不要将手伸向弱势群体的口袋。
2014年,新隆镇樟树下村开展新一轮的低保评议,经村民代表公开、公平、公正评定,76户困难户被识别为低保户,可享受政府低保救助,事情至此似乎圆满落地。然而,在评议结束后,就有村民向镇纪委反映,村“两委”干部向76户新评定的低保户收取每户100元的评议经费,用于平常的开支,这个事情在村里面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接到举报后,镇纪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经初步核实,樟树下村识别新一轮低保户时,组织了34人的评议小组,前后召开3次低保评议会议,低保户正式评定后,参加低保评议小组的村民代表此时却向村“两委”提了个“理直气壮”的要求。村民代表提出,因为参加评议工作误工,要求村委会造补贴弥补误工损失。村委会当时就决定,答应村民代表要造补贴的要求。由于樟树下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谢太生便组织村“两委”成员开会,最后研究决定,向76户新评定的低保户收取每人100元的费用,用于支付评议小组的误工费及其它开支。大部分低保评议对象由于对政策不了解,又害怕不按要求缴纳评议费会影响自己享受低保政策,尽管不情愿,但还是及时缴了这笔冤枉钱。
镇纪委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樟树下村将收到的7600元“评议经费”,按50元每人每天的标准发放给34名评议小组成员,同时还买了6条红双喜香烟、两件矿泉水、30多支笔,其余支付了低保户资料的复印费、照相费。掌握情况后,镇纪委立即责令村“两委”干部,将收取上来的经费退回给低保户,并及时纠正其错误行为。
新隆镇樟树下村原支书谢太生也在镇纪委的教育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后悔地感慨道:“那些收来的钱我们在几个小时内全部退还了。这个事情是我做得不对,能够享受低保政策的都是弱势群体,他们本身很困难,实在不该去收取这笔“评议费”。”
低保评议属于精准脱贫当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这种典型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当地纪委表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新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