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市镇原凤凰山村党支部书记肖仁发侵占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000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近日,宁远县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
今年以来,宁远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扶贫工作中心任务,切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全面落实扶贫领域强农惠农政策,该县纪委会同县农业委,对近年中央和省、市、县出台实施的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进行梳理,汇编成《春风化雨润“三农”——宁远县强农惠农政策汇编》,收集了22个单位部门76项政策,涵盖了农业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就医就业就学等各领域,成为农民群众掌握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切身利益的明白卡。
该县同时建立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镇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精准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
此外,该县还专门组成脱贫攻坚督查领导小组,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作风不扎实、措施不精准的,存在“被脱贫”、“数字脱贫”等违规行为的,一律采取责令整改和书面检查、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六种方式进行问责,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刘佳宾 唐振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