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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为乡镇党政正职戴上脱贫攻坚“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7-08-10 11:56:3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否则将被严肃问责。”这是8月10日,蓝山县纪委工作人员在该县舜源街道办督查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时,党委书记颇有感触的说。
  为压实乡镇党政正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蓝山县于7月14日下发了《蓝山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该办法对乡镇党政正职的问题情形进行了明确。全县16个乡镇(街道)的党政正职在脱贫攻坚中,当出现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政策不力、措施不当、责任不明,未完成减贫任务;违反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出现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挪用侵占、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等10种情形之一,将被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办法还明确,问责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蓝山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下发以来,蓝山县纪委、监察局、扶贫办等组成的督查组多次对各乡镇(街道)落实脱贫攻坚责任进行督查,目前已对3名乡镇党政正职进行问责。(蓝山县纪委 唐基勇 黄锦平)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