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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行为守则”倡导纪检新风尚

发布时间:2017-08-14 18:00:1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十条守则涵盖的面很宽,针对性很强,对于纪检人为人处事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连日来,宁远县各纪委(纪检组)上墙的一块守则栏受到了广大纪检人的纷纷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新风,宁远县纪委制定出台《宁远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守则》,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为纪检监察干部架起高线,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行为守则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一要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党员纪检监察干部要佩戴党徽,亮明身份。二要勤于学习,提升本领。自觉把学习当成生活习惯,不断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三要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腐败问题“零容忍”,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四要严于律已,挺纪在前。自觉抵制“四风”,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要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六要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热心公益事业,传播社会正能量,敢于与坏人坏事作坚决斗争。七要敬畏法纪,严守底线。做人讲诚信,做事讲规矩,不拿公权谋私利,不拿原则做人情。八要崇德向善,树好家风。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传承培育优良家规家训家风。九要移风易俗,崇尚科学。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十要厉行节约,低碳生活。自觉节水节电节能,少用一次性制品,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章党规的维护者、党纪的执行者,必须要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以更严、更实、更硬的新风,力争干在实处,做在关键,走在前头。”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海平说。(宁远县纪委宣传部 刘佳宾 唐振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