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为打造过硬纪检铁军,扎紧制度篱笆,回应社会关切,日前,永州市纪委印发《永州市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立足实际,从操作层面对《工作规则》各项条款进行梳理细化,推动《工作规则》落实落细、严格执行,促使监督执纪更趋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
“我是新任的案管室主任,经验少,对《工作规则》中的不少规定感到难以把握,市里出台这个办法,可以说是及时雨,解决了我的困惑,让工作有章可循。”祁阳县纪委案管室负责人如是说道。
《办法》的制定前后历时两个月,经过了充分的调研、酝酿、讨论和意见征集,期间多易其稿,以求达到既合法合规又便于操作的初衷。《办法》以不突破《工作规则》各项规定为基本原则,注重与《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衔接配套,对《工作规则》中相对笼统的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进行具体化。
《办法》一经出台,便在全市纪检系统掀起了学《办法》、用《办法》的热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永要求,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务必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年底,市纪委将组织对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的情况考试到人、考核到岗。(市纪委 李四君 蒋夏冰)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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