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新田县委常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确定了13个派驻纪检组组长人选,标志者新田县全面实现了县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一是在机构设置上科学合理。本次改革我县共撤销27家单位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按照监督单位业务相近或相关,人员、资金监管量大小等原则,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共设立县纪委驻县委办公室、驻县政府办公室、驻县委组织部等13个派驻纪检组。
二是在人员配备上严格要求。我县在确定派驻纪检组干部人选上,不拘泥于从原来的监督机构中调配,而是把政治意识、业务素质放在首位,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真正把那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优秀领导干部选任到派驻纪检组岗位上来。目前13个派驻纪检组组长已全部配备到位,并正式履职上岗。平均年龄为45.6岁,均由原县直单位纪检组长转任,其中大专学历2人,大专以上学历11人,其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和业务素质得到了全面优化。
三是在履职尽责上精准发力。明确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名称,实现业务、干部、编制和履职考核等由县纪委直接统一管理。各派驻纪检组要擦亮派驻的“探头”,找准定位,理清职能,明确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重点监督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情况,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做到精准发力,真正把“派”的权威树起来。 (通讯员: 龚峥伟)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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