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田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下发了对县林业局罗某、刘某、县环保局陈某等三人的处分决定。三人因在任职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相关企业损害生态环境的问题巡查、监管、处置不力而受到记过处分。
今年5月以来,该县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开展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组建采石场、制砖厂等5个集中整治组和督查问责等3个配合工作组。工作组均由县委常委或副县长任组长,负责对5个领域的环境突出问题严查严办,对环保督察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该县开展联合督查7轮,专项督查5次,下发督查通报3期,现场交办问题30多个。刑事拘留24人(其中批捕9人),行政拘留11人,约谈相关责任人22人;予以诫勉谈话问责2人;立案审查党员干部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新田县建立环境整治常态化机制后,掀起的新一轮环保督查问责风暴,体现了“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手段”,将倒逼形成大干、实干氛围。(新田县纪委胡承斌 陈斯哲)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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