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县一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被永州市纪委点名通报,东安县驻长沙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唐某某因单位职工郑某“吃空响”一事被严肃问责。
2012年6月,郑某从东安县教师进修学校调入东安县驻长沙办事处工作。在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期间,该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唐某某每年对郑某的工作进行了安排,但郑某既没有按要求到单位上班,也没有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期间共领取县财政工资14.86万元。对此,唐某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7月,东安县纪委给予唐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同时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要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蒋东新)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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